证券代码:600561证券简称:江西长运公告编号:2025-05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600万元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担保对本次担保金额600万元象二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4661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51.01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长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荣公交”)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人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1550852865E成立时间 2010 年 1 月 29 日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出租运输县内定线旅游县际定线旅游
县内非定线旅游县际非定线旅游一类机动车维修(大
中型货车)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限分支机构
经营)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国内贸易货物经营范围
装卸车内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以上两项须凭资质证经营);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承运人
责任险、人身保险意外险、旅客平安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公交汽车客运
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5644.8515848.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0800.7111675.60
资产净额4844.144172.53
营业收入1485.862444.43
净利润667.26-102.32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持有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100%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法定代表人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2MA37YTCQ2U成立时间2018年6月19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后埠村跃进北路6注册地号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855.722989.2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031.962208.79
资产净额823.76780.42
营业收入1070.471169.60
净利润230.40215.2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萍乡长运借款提供
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昌荣公交借款提供
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昌荣公交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公司通过萍乡长运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20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3%;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334.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1%。公司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