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
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末,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3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会计学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为:于成永、和辉、明新国、李东、孙红兵,其中于成永为主任委员,和辉为副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形成意见;通过
了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公司2024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
价报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介绍,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形成意见,并形成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卓悦先生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九届董事会审议。
4.2025年5月13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卓悦先生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换届后由
第十届董事会重新聘任)。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十届董事会审议。
5.2025年8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5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
查报告、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7.2025年10月23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8.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汇报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保持与大华事务所的沟通,对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4.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大华事务所
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合计为18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
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5.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8年,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连续聘用年限。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按照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内控缺陷整改落实、内部专项审计、年度内控评价、加强审计能力建设等工作,持续提升风险预警效能。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半
年度财务报告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积极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内控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监督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完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就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与年审机构进行沟通,保证审计工作按计划完成。(六)重大事项监督
1.督导审计部门组织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检查,形成2024年度、2025年上
半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检查内容覆盖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2.对公司的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与建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项目提供履约担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评估、审查与协调作用,较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