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尊敬的法拉电子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法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经董事长提名,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选举
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艺峰、程文文、邹少荣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沈艺峰担任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度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
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
告和内控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9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材料,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
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事项、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多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在新的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沈艺峰:
程文文:
邹少荣: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