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股票代码:600567公告编号:临2026-03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5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003.0980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此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于2026年5月16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15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15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003.098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01人
4、行权价格:1.53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0年。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应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分三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
可行权期权数量可行权数量占首次行权期行权时间(万份)授予期权数量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
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401.239240%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3300.929430%期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
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3300.929430%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首次授获授的股票期占目前总予股票期编号姓名职务权数量(万股本的比权总数的
份)例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陈银景董事、副总裁2001.82%0.03%
2许云董事、财务负责人2001.82%0.03%
3游知董事2001.82%0.03%
4陈学萍职工代表董事2001.82%0.03%
5严大林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1.82%0.03%
6石春茂副总裁2001.82%0.03%
小计120010.91%0.19%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关键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
19803.098089.09%1.55%干(共295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共301人)11003.0980100.00%1.7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权益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述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签
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8、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期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净利润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7年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2028年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0亿元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达到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打分或评级,并报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结果≥70 分或“E”以上为“达标”,考核结果<70 分或为“E”则是“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53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3.0980万份股票期权。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
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用标准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 2026 年 6月 1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运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拟授予的11003.0980万份股票期权总价值为1915.97万元。
(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日为2026年6月15日,则2026年-2029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需摊销的总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股票期权数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量(万份)(万元)
11003.09801915.97582.88803.75407.16122.1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权益,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53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3.0980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在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