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1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
项目累积影响金额原列报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8476038.39309234.1448785272.53
未分配利润-1501827304.05247180.45-1501580123.60
少数股东权益131184793.1262053.69131246846.81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6968632.58218574.677187207.25
未分配利润-2301048825.77207608.21-2300841217.56
少数股东权益138931442.3810966.46138942408.84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2022年度
损益表项目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9649299.9090659.47-9558640.43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