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证券简称:安阳钢铁编号:2026—06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周口公司拟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宽厚板生产线部分设备设施,计划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周口公司拟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宽厚板生产线部分设备设施,计划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住所:兰州市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 3 号盛达中心 B 座 26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524.8838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和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宽厚板生产线部分设备设施。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风险抵押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
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5日,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