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证券简称:恒生电子公告编号:2026-04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88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111946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861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韩歆毅先生、纪纲先生、朱
超先生、陈志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独立董事马占春先生、周淳女士、
宋艳女士、田素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2、董事会秘书肖敏女士、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87886499 95.4404 22888473 4.4774 419638 0.08222、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87919299 95.4468 22850991 4.4701 424320 0.083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87940699 95.4510 22830273 4.4660 423638 0.08304、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78370898 93.5790 32393374 6.3367 430338 0.08435、议案名称:《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78474192 93.5992 32288780 6.3163 431638 0.0845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78354688 93.5758 32407684 6.3395 432238 0.084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
9414322884196
1票期权激励计80.155119.48750.3574
412847338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
9417622854243
2票期权激励计80.183019.45560.3614
21209912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9419722834236
380.201219.43800.3608年股票期权激612027338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8462732394303
472.053327.58020.3665
工持股计划811337438(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8473132284316
572.141327.49110.3676
工持股计划管105878038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8461132404322
672.039527.59230.3682
2026年员工601768438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3为本次股东会的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与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勇、吴尔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