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证券简称:恒生电子公告编号:202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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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4.2347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
2966730股。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71.14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0月9日
至2025年9月1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票过户登记的股份为2股。据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91767475元变更为人民1894734207元,总股本由
1891767475股变更为1894734207股。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和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