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安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4 日-2027 年 9 月 11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4 日-2027 年 9 月 1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8 日-2027 年 9 月 17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个行权期、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经核实,目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自主行权相关事宜已办理完成。现就前述公告补充如下:
一、行权期的具体安排
1、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2027 年 9 月 11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2、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2027 年 9 月 1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3、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2027 年 9 月 17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二、依据相应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激励计划 行权期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023 年股
第三个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票期权激
行权期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励计划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024 年股
第二个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票期权激
行权期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励计划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025 年股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第一个
票期权激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权期
励计划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则、政策性文件等
发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交易限制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
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