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8人调整至 1366人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100万份调整至 3099.85万份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于 2026年 8月
17 日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9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 7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和认可。
2、2026年 8月 1日至 2026年 8月 1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8月 1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6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 9月 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等原因放弃
或取消其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份额,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拟由 1368人调整为 1366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100万份调整至 3099.85万份。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8人调整为 1366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100万份调整至 3099.85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如下意见的法律意见书:
1、公司调整 2026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
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4、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