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黄英女士、陈为先生、杨易先生、黄溶冰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