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证券简称:康恩贝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6464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4.14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应徐颉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非独立董事周璠、职工代表董事王桃芳因
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谌明、尹石水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51809925 98.3086 13486371 1.5564 1168367 0.1350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55496415 98.7341 10448701 1.2059 519547 0.0600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 (%)A 股 850171625 98.1195 14790391 1.7069 1502647 0.1736同意2026年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
事项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187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所提供担保为自本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时间区间内签署的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合同,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期限相同,公司对相关子公司的担保在各自担保限额内办理。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39354625 96.8711 25317491 2.9219 1792547 0.2070
同意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
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在上述15亿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56145705 98.8090 8940591 1.0318 1378367 0.1592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1公司董事会2025
5376831478.58211348637119.710211683671.7077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利
5745480483.96991044870115.27075195470.7594
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2026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5213001476.18771479039121.616015026472.1963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
度开展票据池业4131301460.37872531749137.001417925472.6199务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5810409484.9188894059113.066613783672.0146
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伟祥、戴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