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证券简称:康恩贝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浙药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方式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浙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9420974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534100631股(按2025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计,下同)的23.449%。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进一步提升控制力的需要,浙药集团计划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股数为5065902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999%。
公司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为本次浙药集团增持股份的大宗交易转让方。
3、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交易条件未达成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药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浙药
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1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59420974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23.449%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否计划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
□是□否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主体名称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拟增持股份目的认可,以及进一步提升控制力的需要,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增持股份金额不适用拟增持股份数量50659020股
拟增持股份比例1.999%
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大宗交易成交申拟增持股份价格
报价限制范围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4月15日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浙药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拟增持主体承诺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说明:由于浙药集团增持计划期间处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激励对象持
2续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大,浙药集团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交易完成当日的比例为准。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浙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增持。
公司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为本次浙药集团增持股份的大宗交易转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076号《关于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浙药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交
易条件未达成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如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或法律法规规定无法进行增持的,则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相应顺延。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浙药集团拟增持的股份数量不变。
公司将督促浙药集团、康恩贝集团在计划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
交易方式完成股份转让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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