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2026-01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7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津贴/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月津贴待遇。
2.独立董事津贴。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不参与挂钩考核,绩效薪酬与业绩联动,激励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专项规定进行兑现。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管理职责、责任与风险大小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在岗平均工资、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挂钩联动,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60%;激励薪酬主要包括安全薪酬、任期激励薪酬、特别事项加减等。
公司薪酬管理政策有调整的按新调整的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采用月度预付、年度考核结算制度。
(二)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并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上述薪酬方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