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2026-01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及送转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0902154.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66792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90512.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21%。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元
1361690512.300466351327.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97551616.711793035768.631638134271.67
东的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420902154.2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828041840.1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709573885.67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828041840.1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
106.9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否
低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及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未来
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