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致同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同时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
1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
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上述处罚不影响本所执业行为。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1)业务咨询
致同制定了业务咨询办法,咨询事项包括致同所要求或项目组认为需要咨询的事项,以及项目质量复核人或质量控制委员会要求咨询的事项。
致同要求项目组对业务咨询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业务咨询记录和业务咨询结果执行情况记录,完整地记录在审计过程中进行咨询的性质、范围、咨询结果,以及咨询结果是如何得到执行的。
业务咨询记录、业务咨询结果执行情况记录应当经项目负责经理、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如有)复核。对已得出咨询结论的咨询事项,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执行意见分歧解决程序的情况下,对咨询结果擅自修改、删减,或者仅截取一部分咨询回复意见进行记录。
(2)意见分歧解决
2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业务执行意见分歧解决办法,要求当存在未解
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应当咨询专业技术部或专业技术委员会。致同要求业务咨询、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形成的意见分歧事项处理意见或
解决方案,随审计业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项目合伙人只有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在2025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致同对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复核和质量检查。
致同在项目组内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的基础上,针对公司年度审计项目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执行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复核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
致同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当对项目整个过程实行独立的监控,适时介入业务执行过程,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判断相关工作底稿进行实时独立的复核。任何情况下只有完成项目质量复核,才能签署业务报告。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
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前已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在公司项目质量检查方面未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监控和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
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
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审计工作方案
3在执行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
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
在执行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致同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致同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公司所处
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六)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施管理程序以执行这些制度。在执行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政策和程序。
(七)致同关于年审工作的履职说明
致同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总体评价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
4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循质量控制
体系的相关要求。具体而言,事务所针对审计项目的风险特征,制定了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并逐项落实了人员委派、项目复核等关键控制措施。各项质量管理措施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专业性与可靠性。审计团队配置科学合理,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与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边界清晰,内部协作机制高效顺畅。在审计全过程中,事务所与管理层、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各业务部门保持了畅
通的沟通机制,能够就重大交易、异常波动及关键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及时交换意见,并就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应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
执业期间,审计团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工作严格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执行,审计程序设计合理,审计证据获取充分、适当,对重大会计判断与估计进行了审慎评估,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
涉全部审计工作,涵盖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事项。整体审计流程严谨合规,审计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时间节点的管控严格到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合规,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了合理保证。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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