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25年度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尽职尽责完成了本年工作内容,现对审计委员会的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业配置,公司于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孙凌玉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胡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雪娇女士、马战坤先生、孙凌玉女士调整为刘雪
娇女士、马战坤先生、胡斌先生,其中刘雪娇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审计部汇报新修订的4项制度,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中化装备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3.《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4.《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子公司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2025年7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聘请证券服务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3(四)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5年12月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汇报新修订的1项制度,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
4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以及审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据此了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予以指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关注经营和财务风险,协调审计资源,做好时间规划,稳步推进审计项目的开展,同时做好内控评价发现的缺陷以及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
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密
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运行、关联交
易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
6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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