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1-23号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450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
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八一钢铁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八一钢铁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8995.11万元,
2025年度发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87890.89万元且连续四年亏损。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八一钢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第1页共3页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八一钢铁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5678.00万元。基于八一钢铁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我们以营业收入作为重要性计算基础,并以0.3%作为计算比例,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5678.00万元。
(二)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
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本说明一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八一钢铁公司存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8995.11万元,2025年度发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87890.89万元且连续四年亏损等情况。八一钢铁公司目前已拟定了相关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方案,包括降本增效、提升经营业绩、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争取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提供一切必
需之财务支援等方法,有助于改善前述情况和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八一钢铁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前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对八一钢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八一钢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八一钢铁公司已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上述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
第2页共3页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
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