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2证券简称:天地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煤炭大厦1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861356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2.488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胡善亭主持,采用现场会议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吴平董事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人列席本次会议。
1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574371655 99.5451 9990030 0.3862 1774000 0.0687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574306755 99.5426 10003430 0.3868 1825500 0.0706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578634555 99.7099 7048230 0.2725 452900 0.0176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76687246 96.2797 9918730 3.4514 772600 0.2689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573795255 99.5228 11626530 0.4495 713900 0.0277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573753355 99.5212 11777030 0.4553 605300 0.0235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2505686578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持股
1%-5%普
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7294797790.675970482308.76114529000.563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
以下普4303874296.208914341003.20572618000.5854通股股东市值50万以上
2990923583.7454561413015.71941911000.5352
普通股股东
3(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
3年度利润分7294797790.675970482308.76114529000.5630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
5级管理人员6810867784.66051162653014.45207139000.8875
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四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2298757109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熊境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4*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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