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4证券简称:长电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1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2、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月至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并同意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
关联交易2025年关联人实际发生类别预计金额金额
关联采购越润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2150218或接受劳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300283务受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1600958小计40501459
越润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100074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00137
关联销售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501
或提供劳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05务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61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30002634小计43503012
越润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600119关联租赁小计600119
合计/90004590
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越润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曾用名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集成
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自2025年12月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实际总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
成立日期:1986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王祥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4244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
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
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华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2、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注册地址:香港新界白石角科学园科技大道西 19 号 19W 大楼 15 楼
1502-1503室
负责人:何小龙
主营业务包括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及智能控制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以及提供开放式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制造服务,属于半导体行业。
2024年末,总资产人民币291.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
币223.0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62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人民币301.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28.9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人民币80.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2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润微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控制的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北方”)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18号9幢
法定代表人:刘训峰
注册资本:48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含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芯北方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4、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集成电路”)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 34M3、42M2、34M4 地块法定代表人:张昕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与集成电路、半导体技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针
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19年12月24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19年12月2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方集成电路为过去12个月内曾任本公司监事的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自
2025年12月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法定代表人:赵纶
注册资本:人民币6019279.7469万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及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
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
设备的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设备、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鑫科技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施捷”)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芯善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2.849万元
法定代表人:YOUNGJIN KIM经营范围:电子、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施捷为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自2026年1月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7、越润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润绍兴”)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临江路50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芳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制造、测试和销售;半导
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越润绍兴为过去12个月内曾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自2025年12月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8、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半导体”)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礼德国际2号楼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ZHIQING JOHN ZHUANG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软件的研发、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灿芯半导体为过去12个月内曾任本公司董事的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自
2025年12月起,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服务等,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类型,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市场价格、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业务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或者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方案比选、价格询比和议价后确定。
关联租赁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设备及业务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公司销售采购相关制度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