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证券简称:新华医疗编号:临2025-04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2025年中期公司现金分红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9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的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和6月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和《新华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