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阅读,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进一步建立公司、股
东、核心骨干人员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此页无正文)独立董事:
张为国周剑王丰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为国周剑王丰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