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阅读,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六
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
识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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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张为国______________
周剑______________
王丰______________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