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1442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849%。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457365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9351%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列席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负责召集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上述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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