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大位科技: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109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11 00:00 查看全文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1096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1111030005202501221

合同编号: 2025-HT1950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1096号

报告名称: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15,429,871.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11月06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李法强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11180095杨建威 (资产评估师) 见习会员编号:11230590

李法强、杨建威已实名认可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11月06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8

五、评估基准日 .8

六、评估依据 ..8

七、评估方法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

九、评估假设 .16

十、评估结论 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9

十三、评估报告日 2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21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2025】102801号《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指定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总计2,44.60万元、账面价值182.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2,188.00万元、账面价值107.04万元;构筑物账面原值111.00万元、账面价值5.55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45.60万元、账面价值70.37万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房屋建(构)筑物采用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

的账面价值合计182.97万元、评估价值1,542.99万元(不含税)、评估增值1,360.02万元、增值率为743.3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1096号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对房屋建(构)筑物采用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处置资产之行为涉及贵公司持有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在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

企业名称: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

经营场所:广东省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栾元杰

注册资本:148466.98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为同一单位,本次评估委托人拟处置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评估目的

根据【2025】102801号《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指定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总计2,44.60万元、账面价值182.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2,188.00万元、账面价值107.04万元;构筑物账面原值111.00万元、账面价值5.55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45.60万元、账面价值70.37万元。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处置资产之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

和评估范围一致。

主要资产的经济、物理和权属状况:

(一)房屋建(构)筑物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申报房屋建筑物10项,申报房屋建筑面积18,080.05m2,为企业自建的车间、库房、机房、职工楼、办公楼等。主要建成日期为1997年12月,主要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和钢结构,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结构稳定,均能正常使用。

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类型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用途 结构层数

1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29号 六层车间(第4幢) 钢混 1997年12月 9365.5 生产 6

2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7号 库房(第8幢) 砖木 1997年12月 91.64 非生产 1

3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0号 车间(第3幢) 钢混 1997年12月 676.26 生产 2

4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6号 机房(第7幢) 简易钢 1997年12月 127.2 生产

5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1号 职工楼(第5幢) 钢混 1997年12月 1052.82 非生产 3

6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28号 职工楼(第6幢) 钢混 1997年12月 507.6 非生产 3

7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8号 库房(第9幢) 简易钢 1997年12月 240 非生产

8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2号 展销门市(第1幢) 混合 1997年12月 3293.04 非生产 3

9 未办证 大门及保卫房 钢混 1997年12月 216 非生产

10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9号 办公楼 钢混 1997年12月 2509.99 非生产 6

除第9项大门及保卫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以外,评估范围内其他房屋建筑物均已办理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资产,产权持有人已出具资产权属声明文件,表明上述资产所有权权属归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属清晰无争议。

2、构筑物

申报构筑物2项,为道路、水沟、副厅和围墙设施,主要材料为水泥、混凝土、钢材,构建于1997年。现场勘察日其主体结构稳定,可正常使用。

(二)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委托人申报土地使用权共计1项,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截止日期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准用年限 面积(M2)

1 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28号-32号粤(2025)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34636号-39号 市区新兴东路以北、10号街以东 1999年12月29日 2049年12月28日 工业 国有 50 8,626.00

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上房屋建筑物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主要包括:车间、库房、机房、职工楼、展销门市、保卫房和办公楼等,本次评估申报土地地上附着物为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本次评估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未申报表外资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未发现可能存在表外资产的迹象。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项目不涉及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特点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9月30日,由委托人根据经济行为、会计期末、利率变化等因素确定。

六、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准

则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依据主要有:

(一)经济行为依据

【2025】102801号《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8、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9、财政部【2006】第41号令《企业财务通则》;

10、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中评协【2017】30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中评协【2019】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4、中评协【2018】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中评协【2018】36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6、中评协【2018】37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中评协【2017】33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8、中评协【2017】38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9、中评协【2017】39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土地使用权》;

10、中评协【2017】46号《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11、中评协【2017】47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中评协【2017】48号《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

(五)取价依据

1、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分析资料、参数资料等;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WIND资讯资料;

4、财政部令【2016】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

6、《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7、《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8、《揭阳市 2025年9月建筑材料信息价》(广材助手2025年第9期);

9、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0、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11、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4、委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理条件资料;

15、评估基准日房地产市场交易案例资料;

16、其他与企业取得、使用资产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其它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产权持有人提供的项目工程决算明细以及决算审核资料;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调查表、收集整理的其他资料;

4、最新版《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其它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二)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资料,本次评估范围内固定资产为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单项资产。

其中房屋建(构)筑物不具备独立获利能力,不适用采用收益法。其周边类似的房地产交易案例以及交易公开数据较少,难以采用市场法评估。

其中待估宗地为已开发工业用地,不宜采用剩余法;由于工业用地收益难以单独估算,无法确定土地的客观纯收益,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周边有较多的土地市场交易案例,因此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待估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能够收集到宗地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成果资料且待估宗地所处区域处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因此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三)成本法评定过程

1、建(构)筑物类

对于企业自建,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用房,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对此类资产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均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建筑面积数量以证载面积、清查申报资料及实际测量结果确定。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x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1-利润率)

①建安工程造价

对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重置成本的计算主要采用“重编预算法”、“决算调整法”或“类比法”。“重编预算法”、“决算调整法”是根据图纸及实地的测量计算或原峻工资料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当地现行定额计算定额直接费,然后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确定工程造价。“类比法”是通过调整典型工程案例或工程结算实例建安工程造价后求取此类房屋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确定委估建筑的建安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参考国家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结合委估资产建设规模,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建造期资金按照均匀投入计算。

可抵扣增值税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中予以扣减。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2)成新率的确定

以现场勘查结果,结合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年限法和勘查法的不同权重加权平均后加总求和,确定综合成新率。

A、年限法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x100%

经济寿命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B、勘查法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

根据现场勘查记录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好分值测算出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完好分值,然后与这三部分的标准分值比较,求得三部分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勘查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率xG+装修部分成新率xS+设备部分成新率xB

式中:G、S、B分别为结构、装修、设备评分修正系数。

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求和确定。

C、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x40%+勘察法成新率x60%

2、土地使用权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结合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逼近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掌握的市场地价资料,经过实地勘察和认真分析,结合委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选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宗地的成交价格进行差异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V=VBxAxBxCxDxE

其中:

V一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一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一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一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一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一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使用年期修正指数。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1bx(1+∑Ki)×Kj+D

式中:P一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

Pb一土地所在城区某一用途、某级别的基准地价;

∑K一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一评估基准日与基准地价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其他修正系数;

D一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委托人为实现处置资产之目的,在与我公司接洽后,决定委托我公司对产权持有人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我公司接受项目委托后,根据本次评估项目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对评估对象、评估范围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初步了解,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二)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规定,向产权持有人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申报资料,指导产权持有人清查资产。

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公司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入评估现场,开始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询问、核对、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了解资产的经济、技术使用状况和法律权属状况,分析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企业近期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资料,核实企业申报的评估资料与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相符,验证索取各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并对资产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三)按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取价依据的规定,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分别采用适用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价值。

(四)评估结果汇总,分析评估结论,撰写评估报告,实施内部三级审核,提交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是在以下假设前提、限制条件成立的基础上得出的,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得到合理满足,本报告所得出的评估结论一般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产权持有人相关的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上述评估方法和程序后,对委托人应用于拟处置资产之目的所涉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2025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合计182.97万元、评估价值1,542.99万元、评估增值1,360.02万元、增值率为743.3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 182.97 1,542.99 1,360.02 743.32

其中: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12.59 976.42 863.83 767.22

在建工程 - - 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3 - - -

油气资产 5 5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70.37 566.57 496.20 705.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资产总计 1827 资产1,542.99 1,360.02 743.32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处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1,542.99万元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结论系根据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目的、假设及限制条件、依据、方法、程序得出,本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目的、依据、假设、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且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利用或引用外部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不涉及或引用外部报告情况。

(二)权属瑕庇事项

纳入评估范围的大门及保卫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备。产权持有人出具了相关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证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本次评估是在假设上述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做出的,亦未考虑将来办理房产证等需要支付的费用。

本次评估对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确权证明、施工图纸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确定,但最终面积以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三)本次评估结论为不含税结论,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可能对本次经济行为实施造成的影响。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情况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等的图纸及工程预(结)算资料产权持有人无法提供,对于上述事项评估人员结合现场勘察通过参考类似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测算。

(五)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情况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程序受限情况。

(六)期后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未申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亦无法发现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七)对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论的其他瑕疵事项,在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后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未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若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报告使用人不能使用本评估报告,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告使用人承担。

(九)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最终应承担的税负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税负金额为准。

(十)在评估报告日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资产数量发生重大变化,应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应重新评估。

对上述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用途。

(二)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报告使用人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资产评估报告如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则在取得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六)资产评估报告解释权仅归本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所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1月6日。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本报告需在评估结论页和本签章页同时盖章及骑缝章时生效)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四、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的承诺函;

附件五、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六、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附件七、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九、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附件十一、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