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0证券简称:泰豪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6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德被担保人名称馨”,原名: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本次拟为海德馨本金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融资
本次担保金额以及该债务项下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
21636万元
的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预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有反担保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218885.00含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70.80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德馨随着近几年
持续快速发展,其现有厂房产能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故将在龙岩市新罗区能源互联网产业园区内扩建生产基地,以解决现有生产场地不足问题。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海德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4000万元,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将与金融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上述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德馨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6274%主要股东及持
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37.1651%股比例
西安曲江通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57%共青城馨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217%法定代表人吴东锋统一社会信用
9135080071737857XP
代码成立时间2000年8月10日注册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金龙路9号注册资本17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集装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经营范围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
专业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98199.50107016.04(万元,相关数据如有尾差负债总额52688.5069912.87
系四舍五入造资产净额45511.0037103.16
成)
营业收入81295.5964425.97
净利润8407.846439.3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拟)
1、保证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以协议签署为准)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5、担保范围: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借款、融资等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每笔/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达成
展期协议的,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海德馨扩建生产基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海德馨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18885.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8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2098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9%。对联营企业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