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经理班子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19-2021年度任期激励收入结算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19~2021年度任期激励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1年度薪酬及2019~2021年任期激励是依据《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方案》进行测算,收入水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域、规模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任期激励可以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2019-2021年度任期激励收入结算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一川沈维涛刘桥方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