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楼丹女
士、师兆熙先生、曾国军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楼丹女士、师兆熙先生、曾国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