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摊簿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证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连圣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簿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湾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切实履行填补摊簿即期回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单位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相关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公司依法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单位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摊簿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签章页)
承诺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