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证券简称:中孚实业公告编号:临2023-0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3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利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3-040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6月28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4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