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证券简称:中孚实业公告编号:临2025-03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部分股票质押担保业务办理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已全部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66000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担保办理完成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795465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4.52%,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担保办理完成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95465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92%,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
2025年6月16日,公司接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0216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业务已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一、本次豫联集团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0216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业务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接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0216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2025年6月16日,公
司接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拟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20216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第一期质押专户”)已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 14256000 股 A 股股票自第一期质押专户划入豫联集团证券账户。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第二期质押专户”)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960000股 A股股票自
第二期质押专户划入豫联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已全部解除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66000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注:豫联集团已解除的非公开发行
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245784000股中孚实业股票质押担保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豫联集团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若计划发生变动,豫联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剩余被质押股剩余被质押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份数量占公司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持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
豫联集团107724882126.8747954659244.5211.96
厦门豫联400000001.00000
合计111724882127.8747954659242.9211.96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