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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27 查看全文

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安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第1页共5页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安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第2页共5页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总投资额环评批复编号项目备案号投资额浙江开化合成

材料有限公司2109-330824-07-0

166462.23120000.00衢环建[2022]10号

搬迁入园提升1-865884项目

第3页共5页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总投资额环评批复编号项目备案号投资额

35600吨/年高

杭环建批[2022]0322103-330182-07-0

纯聚硅氧烷项30842.4330000.00

号2-634566目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27304.6618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0815064.9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合计比例(%)资金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166462.2336899.1036899.1022.17

搬迁入园提升项目

35600吨/年高

纯聚硅氧烷项30842.4311182.4111182.4136.26目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合计227304.6648081.5148081.5121.15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607406.1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16037735.81

审计及验资费用377358.48283018.87

律师费用1603773.601132075.44

股权登记费192311.80192311.80

第4页共5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合计18211179.691607406.1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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