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启臻先生、王吉恒先生、赵世君先生、
郭丹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启臻先生、王吉恒先生、赵世君先生、郭丹女
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AC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事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