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履行法定义务,独立审慎审议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朱启臻,男,历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长期深耕农业农村相关研究领域。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履职准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核各类议案资料并提出专业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有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6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核,结合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情形,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按时列席全部股东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就股东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审核公司战略规划、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
2025年度,本人主持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修订制度等议题2项;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1项议题。
各专门委员会均形成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四)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坚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题1项,审议议题经审慎审议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形成一致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行使提案权、质询权、建议权等各项职权,针对公司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质询和整改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并积极落实。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多次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估,为公司财务规范运作提供保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与公司组织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广大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及时回应股东关切。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报道和投资者评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相关情况,提出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的建议,切实搭建起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桥梁。(八)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赴公司现场办公、走访农业分公司调研,实地了解公司农业生产、科技研发等实际情况,与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为履职决策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
(九)公司配合履职情况。本年度,公司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全面、积极的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及时向本人报送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予以答复、落实和整改,在现场调研、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方面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全方位的支持;确保本人履职工作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作为核心履职目标,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履行、信息披露、财务审计、高管任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独立作出合法合规判断,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慎核查。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核,详细核查交易背景、交易定价、决策程序等内容,确认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信息披露内容完整、详实。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均无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未出现承诺未履行、违反承诺的情况,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情形,董事会无针对公司收购作出的相关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股权结构保持稳定。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公司按规定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经营成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了审慎审核,确认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
执行有效,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均按要求及时披露,信息披露格式规范、内容简明清晰。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未发生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未发生聘任或解聘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提名董事候选人2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3名,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慎审核,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表决。本人对相关提名及任免事项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决策流程等进行了独立核查,确认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质和履
职能力,相关任免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核定,基础年薪按时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全年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独立审议各类重大事项,主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审计、高管薪酬等核心事项,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决策和沟通作用。通过现场调研、常态化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及时落实整改,本人各项履职工作均顺利开展,未出现未忠实勤勉履职的情形。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
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 半启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