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6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 拟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4718104.68元,以及拟使用募集资金 490972.97元等额置换后续自筹资金缴纳的印花税(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9999992.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
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3400914.6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年
9月 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
和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总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额 金金额
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 珠海多层、珠
213113.81 198000.00 196340.09
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 海高密
合计 213113.81 198000.00 196340.09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98000.00万元调整为 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26年 10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859281132.21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 859281132.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额 入金额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
1963400914.69 859281132.21 859281132.21
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
合计 1963400914.69 859281132.21 859281132.21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子公司珠海高密、珠海多层,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531966284.73 元、327314847.48元。
(二)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1、截至 2026年 10月 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718104.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4718104.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行费用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13986497.97 2596498.01 2596498.01
2 审计及验资费 451694.78 451694.78 451694.78
3 律师费 710148.66 710148.66 710148.66
4 信息披露费 660377.35 660377.35 660377.35
股份登记及材料
5 299385.88 299385.88 299385.88
制作费等
6 印花税 490972.97
合计 16599077.61 4718104.68 4718104.68
2、后续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6599077.61元,其中包含印花税人民币 490972.97元;因印花税需按年度申报且采用公司基本账户自动扣款方式缴纳,该税款待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后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18104.68元,以及拟使用募集资金 490972.97元等额置换后续自筹资金缴纳的印花税(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置换事项执行了鉴证工作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 )050079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18104.68元,合计 863999236.89元,相关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本次置换拟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