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证券简称:方正科技公告编号:2025-01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
融中心 33A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756253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7.7821
1(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加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8763215 99.5644 5551317 0.3523 1310830 0.0833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7976305 99.5145 3852717 0.2445 3796340 0.2410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7838555 99.5057 4003917 0.2541 3782890 0.2402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4073125 99.2668 10473837 0.6647 1078400 0.0685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3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7371215 99.4761 5589217 0.3547 2664930 0.1692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5455848 99.3545 6117574 0.3882 4051940 0.2573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6551205 99.4240 6039227 0.3832 3034930 0.1928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4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9966795 99.6408 2935627 0.1863 2722940 0.1729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澄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7994731 99.5157 4714463 0.2992 2916168 0.185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3706880176.24031047383721.541810784002.2180
的预案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控3845152479.0841611757412.582240519408.3337
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4296247188.361929356276.037827229405.6003
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选举徐澄洁先生担4099040784.305947144639.696329161685.9977
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6为以特别表决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晶、余家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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