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6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9999992.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
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3400914.6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年
9月 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
和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总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额 金金额
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 珠海多层、珠
213113.81 198000.00 196340.09
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 海高密
合计 213113.81 198000.00 196340.09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98000.00万元调整为 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涉及购买境外产品、设备及向境外支付相关款项时,以募集
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在购付汇、结算路径等方面确有困难;
(二)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
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财务部门(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置换明细表,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申请文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
项目款项支付后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汇总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因境外采购款项结算、部分税费需通过指定账户缴纳等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募投项目支出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性。公司拟通过付款审批、逐笔核验、台账管理等措施规范实施,并在各笔自有资金实际支付后六个月内完成置换。公司应严格核实直接支付困难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支出范围以及置换金额的准确性。上述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