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严格履行其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及董事赵强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召开情
况具体如下:
会议时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参会委员间1、《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1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刘文琴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月10日2、《关于申请豁免履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赵强承诺事项的议案》。
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1
2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月16日赵强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4
3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月27日
4、《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赵强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8
4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月23日赵强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9崔艳秋
51、《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月12日刘文琴
1会议时
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参会委员间赵强
2024年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610月25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日赵强
2024年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711月12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2、《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赵强
2024年崔艳秋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812月30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刘文琴
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日赵强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期间,我们认真听取年审机构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及重大事项的汇报,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地按照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我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持续督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我们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关注内审发展趋势,不断健全内审机制、优化流程,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内部管理。
2(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细化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作为自身应尽的义务,不仅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而且在3不断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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