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股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市北高新”)拟以自
有资金通过增资形式向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比邻星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12.90%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产业投资力度,拓展“基地+基金”、“投资+孵化”产业投资体系,2026年5月11日,公司与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纳新控股有限
公司、赵剑仑、孙建生、徐永才、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旭晟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驰签署了《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本轮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形式向比邻星基金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12.90%份额。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4000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私募基金投资范
□其他:主要聚焦于全球领先、重大创新的高端医疗器械、围
生命科学工具、生物制药、生物材料企业等。(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参与投资合伙企业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行使相关权利。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其他组织或机构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91310106MAG0TXLE2Y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备案编码/
备案时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5/10/14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实缴资本0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1040室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兴路45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是否有关联关系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其他基本情况
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基金管理人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于2025年10月14日发起设立,主要用途是作为新设立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并未开展其他业务,近一年无相关经营状况信息。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
1、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其他组织或机构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MA27W25E3M□ 不适用
登记编码 P1030243
登记时间2016/01/1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0/14
认缴出资额1333.3333万元
实缴资本1133.3333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6幢注册地址4单元865室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吴兴路45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晓路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是否有关联关系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科目2026年0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6806664.5827853057.12
负债总额18819524.739571529.04
所有者权益总额17987139.8518281528.08
资产负债率51.13%34.36%
科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3122067.2126773116.37
净利润-294388.231562961.36
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由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基本情况
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4日注册设立,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基协登记编号:P1030243),机构性质为民营企业。基金管理人以“研究先行、深度赋能”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推动中国高端医疗产业长足发展,全力支持拥有全球领先创新技术和巨大发展潜力的医疗器械与医药企业。
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333.3333万元,已实缴人民币1133.3333万元。创始人、管理合伙人孙晓路的配偶梁爽持有66.6%的合伙份额;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持有0.9%的合伙份额;
创始合伙人李喆持有9%的合伙份额;员工期权平台杭州宇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的合伙份额;其余合伙份额由早期支持方持有。基金管理人出资结构稳定,核心团队控制权集中,股权激励覆盖充分。
基金管理人下设多支人民币基金及美元基金,办公室分布于上海、北京、苏州,管理规模近50亿人民币。基金管理人现有员工25人,核心投资团队兼具深厚国际产业背景与临床转化经验,覆盖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及生命科学仪器等细分领域。团队长期坚持“医工结合”与“成果转化”,并持续为被投企业招募核心骨干,已形成覆盖产业全链条的协同网络。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1、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310000MAE7L6RQ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4/12/1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699号第28层注册地址(实际楼层第24层)08单元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6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500100万元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主营业务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
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2、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000MA1FL3849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6/11/2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3层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东路20号法定代表人徐刚注册资本29350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3、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91330109MADFND5N5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4/03/25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河庄南路2098号保税注册地址
大厦1幢178-8室(自主申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河庄南路2098号保税主要办公地址
大厦1幢178-8室(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陈磊晶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杭州萧山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临空控股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展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91540300741923208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05/05/19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开区 A坝区创业大道恩威大厦主要办公地址西藏昌都市昌都经济开发创业大道恩威大厦1层法定代表人薛永江
注册资本10289.1887万元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主营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薛永新、薛永江、薛刚、薛维洪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5、纳新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组织名称纳新控股有限公司
□ 91440300078009304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3/09/12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2号彩注册地址
虹新都彩虹大厦 6B-G1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8号国际创智园主要办公地址
二区 12B座 8楼法定代表人陆涛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主营业务问(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佛山市蕴石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臻佰创新科技有限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纳新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6、赵剑仑
姓名赵剑仑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25楼是否为失信被
□是□否执行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否有关联关□董监高
系□其他:________
□无
赵剑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7、孙建生
姓名孙建生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300号北塔1702是否为失信被
□是□否执行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否有关联关□董监高
系□其他:________
□无
孙建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8、徐永才
姓名徐永才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观澜东山小区1栋33楼是否为失信被
□是□否执行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否有关联关□董监高
系□其他:________
□无
徐永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9、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1310230MAKBGHXH6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6/04/14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红丰路33号(集中登记地)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红丰路33号(集中登记地)法定代表人朱世伟注册资本10万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世伟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10、杭州旭晟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杭州旭晟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330106MA2AX8LG6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7/09/28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云起中心1号楼6层注册地址602室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云起中心1号楼6层主要办公地址60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云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服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主营业务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杭州云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杭州旭晟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11、蔡驰
姓名蔡驰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728号华联发展大厦405室是否为失信被
□是□否执行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否有关联关□董监高
系□其他:________
□无
蔡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海比邻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310000MAKBYACQ5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万元)31000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5/07存续期限15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投资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508室
备案编码/
备案时间/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认缴出资本次合作本次合作
序投资方名称身份类型金额(万前持股/出后持股/出号
元)资比例(%)资比例(%)
1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普通合伙人550301.77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2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750/25.00伙)
3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4000/12.90
管理有限公司
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有限合伙人4000/12.90
公司
5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有限合伙人3100/10.00
公司
6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6.45
7纳新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6.45
8赵剑仑有限合伙人1500/4.84
9孙建生有限合伙人1500/4.84
10徐永才有限合伙人1500/4.84
11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有限合伙人1400/4.52
限公司
12杭州旭晟成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人1000/3.23业(有限合伙)
13蔡驰有限合伙人700702.26
合计31000100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1)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2)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
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委托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
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投资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3)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关键人士为孙晓路、李喆。未经合伙人会议通过,管理人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在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变动。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共
5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决策,除流动性投资之外的任何投资
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三票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其中孙晓路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合伙企业闲置资金,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设立,其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参与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各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
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
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
讼;(8)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3、管理费及执行合伙事务费
(1)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不含投资期延长期)内,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各有限合伙人的应缴付实缴出资额,管理费的费率为每年1%;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延长期(如有)以及退出期(不包括退出期的延长期,如有)内,当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季度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合伙企业在该收费期间内尚未退出或未完全退出项目未退出部分的原始投资成本之和(为免疑义,项目退出应以签署相关退出交易文件中的生效之日为准,且不包括已经冲销项目),管理费的费率为每年0.75%。
首次管理费支付日为投资退出封闭期起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此后的管理费支付日为每季度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合伙事务费,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不含投资期延长期)内,执行合伙事务费计算基数为各有限合伙人的应缴付实缴出资额,执行合伙事务费的费率为每年1%;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延长期(如有)以及退出期(不包括退出期的延长期,如有)内,当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季度起执行合伙事务费计算基数调整为合伙企业在该收费期间内尚未退出或未完全退出项目未退出部分的原始投资成本之和(为免疑义,项目退出应以签署相关退出交易文件中的生效之日为准,且不包括已经冲销项目),执行合伙事务费的费率为每年0.75%。
首次执行合伙事务费支付日为投资退出封闭期起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此后的执行合伙事务费支付日为每季度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超额收益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就合伙企业源自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为免疑义,临时投资收入仅可在合伙企业进行第一轮及第二轮分配时计入)的可分配现金所得,应当按如下分配步骤进行分配:
(1)首先,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直至全体有
限合伙人按照本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至到该分配时点(不含当日)全体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然后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1)段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至到该分配时点(不含当日)其
累计实缴出资(“第一轮分配”)。
(2)如经过第一轮分配后,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则向全体合
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使得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对应的各笔实缴出资实际占用天数的投资年化单利收益率达到8%(“第二轮分配”)。
(3)如经过前述分配后,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向普通合伙人
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本轮分配取得的金额相当于全体合伙人依据第二轮分配取得金额以及普通合伙人依据本轮分配取得金额之和的20%(“第三轮分配”)。
(4)如经过第三轮分配后,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所得,则该等可分
配现金所得中:(i)80%由全体合伙人按相对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ii)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第四轮分配”)(第三轮分配和第四轮分配(ii)中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合称为“超额收益”)。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主要聚焦于全球领先、重大创新的高端医疗器械、生命科学工具、
生物制药、生物材料企业等。
2、投资项目和计划合伙企业将对企业进行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直接投资到被投资载体,亦可以透过投资于特殊目的载体或者其他企业的方式间接投资到被投资载体。
3、盈利模式合伙企业通过从事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
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
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以及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比邻星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纳新控股有限
公司、赵剑仑、孙建生、徐永才、上海昕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旭晟成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驰
2、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1)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2)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750000000),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增加或调减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3)出资缴付:
(i)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在《合伙协议》首次签署日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
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分三(3)期缴付。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载明各有限合伙人该期出资占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出资比例”)、该期出资应缴付金额和该期出资到账截止日。
(ii)在满足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对投资者首期出资缴付资金的数额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的出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40%),第二期出资比例目前暂定为百分之三十(30%),第三期出资比例目前暂定为百分之三十
(30%)。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同期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缴付。虽
有前述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情况自行决定调整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进度,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期数、每一期出资比例及每一期应缴付金额出资额。
(4)后续认缴:管理人依《合伙协议》获得授权,在首次交割日后十二(12)个月(“初始后续认缴期”)内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安排合伙企业接受有意愿的
现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或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初始后续认缴期可进一步延长(初始后续认缴期及延长后的期限合称“后续认缴期”)。
3、合伙期限及投资退出封闭期: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十五
(15)年,该期限为企业登记部门登记的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基于《合伙协议》第7.2条约定进行延长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相应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各合伙人亦应协助配合办理并签署相关变更登记文件。适用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企业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企业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的初始期限为八(8)年,从基金成立日(即基金首次交割日)起算。其中,前四(4)年为投资期,投资退出封闭期的剩余期间为退出期。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一(1)次,每次延长一(1)年。投资期发生延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不相应顺延。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每次延长一(1)年,以延长两(2)次为限。退出期发生延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相应顺延。如果延长后的投资退出封闭期的结束时间晚于合伙期限的,则合伙期限应当相应延长,直至合伙企业清算解散完成。
4、亏损和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合伙协议》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合伙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7、合同生效:
任何一名有限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后,《合伙协议》即对该有限合伙人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00万元,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