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北高新 600604 二纺机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北B股 900902 二纺B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胡申姚挺
电话021-66528130021-66528130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1楼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1楼
电子信箱 zhengquan@shibei.com zhengquan@shibei.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20623192574.7920792957407.12-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62290457.746423378948.08-2.5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601754746.21449924105.4833.75
利润总额-146948670.51-148673115.5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55442.30-136182672.2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153954613.72-118885888.36不适用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31971.80-420241846.05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4-2.15减少0.0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60-0.0727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60-0.0727不适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8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质押、标记持股比持股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售条件的或冻结的股
例(%)数量股份数量份数量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088444655120无0
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1152455470无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未知0.4889777550未知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37973504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未知0.3871159220未知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未知0.3564755190未知券投资基金
周永山境内自然人0.2547738010未知
厉瞬敏境内自然人0.2138705000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未知0.2038339000未知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未知0.1630676730未知数证券投资基金
1、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为一致行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动人。
2、其余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债券利率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余额(%)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
24市新012565322024-11-202027-11-229.52.25
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23市北股2023年10月
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1023828412026-10-2583
份MTN001 23 日至 24日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0.1862.26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32 1.15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