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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3-22 查看全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1、关于签署泰和路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5、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大会召开期间,请各位股东有序领取会议资料,并按时进入会场。

二、为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各位股东注意遵守会场纪律,

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大会的正常进行,如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

五、如对本公司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递交工作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给予答复。

六、股东如需发言,请事前通知工作人员,并出示有效证明,经工作人员登记后即可发言。

七、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望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按工

作人员指示有序参会,请勿在会场随意走动,积极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和安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3议案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7万元。现将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

各项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累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召集1次股东大会。全体董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高度责任心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职责、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等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2022年,公司十一次董事会共计审议了四十四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3/28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第17次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3/3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第18次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签订《2022年-2025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第十届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2022/4/22

会第19次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4/29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20次

第十届董事

2022/8/25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第21次

第十届董事

2022/9/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第22次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9/23

会第23次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5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10/27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第24次

第十届董事

2022/10/28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25次

第十届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2022/12/2

会第26次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

2022/12/1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第27次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主要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主要有: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为提高组织效率,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将房地产开发业务、郑州商业管理业务、美居装修业务的管理下沉至子公司,总部设上海商业管理部、财务部、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内控部。

(二)完成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的年度分红方案已于2022年5月

27日实施完毕。本次分红共发放现金股利1815万元。

(三)重大资产出售

2022年9月,桐乡圣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圣石”)及其

一致行动人桐乡文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西

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9.97%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桐乡圣石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基于收购方对公司业务投资价值判断,参考《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再融资审核非财务知识问答》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收购方拟调整

6产业布局,剥离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后因交易各方在置出资产作价等商业安排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交易终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董事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路向前1111赵殿华1010赵永1111文贤勇1010张永岳1111赵虎林1111龚睿1111

杨张峰(离任董事)11

孙中启(离任董事)11

三、2022年度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根据《公司章程》和各项治理规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规范运作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决议得到及时充分披露。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董事会规范运作

2022年11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董

7事履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各项议题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确保决策审

慎、科学、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决策参考及监督制衡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运作情况良好,保障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3、关联交易合规开展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是否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22年-2025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在确保关联交易事项合规开展前提下,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管理经验,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公司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执行情况,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49份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亦不存在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23年重点工作

1、保证公司业务合规开展。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制度要求

落位到公司各项业务,特别是涉及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做好三会管理,依法合规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授权科学决策。制定公司重大事项报送机制,严格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做好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内

控管理流程,强化内控体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持续关注风险管理状况,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及时识别、评估、化解风险,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3、清理无效资产减少公司负担。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发展需要,及时

清理无价值的资产,减少日常管理成本,回收现金,提升业务效率,为股

8东创造价值。

4、建设良性循环的员工激励平台。针对公司各经营主体设置专项激励方案,绑定个人利益和公司目标,并充分授权,提升核心管理人员的动力、压力和责任意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高标准达成。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9议案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以来,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项议事规则,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累计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

2022年,公司7次监事会共计审议了二十六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第十届监事

2022/3/28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第15次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十届监事

2022/3/31

会第16次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签订《2022年-2025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

2022/4/29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17次

第十届监事

2022/8/25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第18次

第十届监事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2022/9/23

会第19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10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

2022/10/27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第20次

第十届监事

2022/10/28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21次

2022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严格

执行监事会工作细则,按规定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并认真参与讨论审议事项,出具监事会意见,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公司着力于自身治理结构的完善,尤其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实施内控管理,内控制度日趋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与运作的规范性。2022年,公司进一步11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交并审议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

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此外,公司董事、高管勤勉尽责,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认真了解情况,集体协商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助于股东获取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真实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各定期报告均客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执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工作的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的日常经营合乎法律规范的要求,重大交易中的价格公允、流程合规、信息披露及时,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2022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脚踏实地、务实创新、恪尽职守,很好地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2议案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增幅(%)

营业收入108483750.10112873790.32-3.89

毛利润69612576.1180489677.36-13.51

投资收益74022.99-7913.65不适用

16716073.5831.00

营业利润12759903.39

营业外收支净额915585.6062883717.59-98.54

利润总额17631659.1875643620.98-76.69

净利润3836710.0056961388.32-9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7953.7660267384.94-8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464194.4311094050.78-23.71

损益后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132974.06-458049511.84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540654.73345340740.96-93.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0.292-8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50.292-84.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410.054-24.01(元/股)

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概述

1.财务状况

2022年末总资产为22882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226.1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8301.27万元,固定资产555.98万元;公司负债总额

115682.88万元,所有者权益113137.74万元。

132.经营成果

2022年营业收入10848.38万元,营业总成本7587.73万元,营业利

润1671.61万元,利润总额1763.17万元,所得税费用1379.49万元,净利润383.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80万元。

三.报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原因说明例(%)

营业收入108483750.10112873790.32-3.89

美居装修业务量增加,营业成本38871173.9932384112.9620.03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13811569.1714127400.87-2.24

公司人员调整,职工薪管理费用25174909.3429655842.21-15.11酬减少

存款利息增加,借款利财务费用-5116869.975919932.91-186.43息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

357132974.06-458049511.84不适用本期无土地出让金支出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拆迁减少,收到的补偿

17609415.48431420818.64-95.92

现金流量净额款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

-352201734.81371969434.16-194.69偿还银行借款现金流量净额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4议案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汇通能源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6.80万元,每股收益0.04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31.74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297.42万元,资本公积金为54288.28万元,盈余公积为9938.81万元。

公司拟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282429股,以206282429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20628242.9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5议案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发布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6议案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7议案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公司获取土地资源的决策效率和相关房地产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30亿元额度内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含股权及债权方式),具体授权如下:

1.2023年度房地产投资总额(含股权及债权方式)为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资产收购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现有及2023年度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2.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在

不超出以上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土地资源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8议案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速度,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昌锦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锦都”)拟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担保期限:自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办妥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按揭贷款合作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9议案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根据新修订或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则,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汇通能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0议案1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经营决策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最新监管规则,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3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1议案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泰和路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前锁定客户,增强未来收益的确定性,同时增强租赁客户经营的稳定性,实现共赢,公司拟与泰和路1005号原租户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在主合同期满后进行续签,续签的租赁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31年4月30日,其中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租金标准为744185.00元/月;2028年5月1日至2031年4月30日租金标准为796277.85元/月。

公司此次拟出租的标的物业位于上海市泰和路1005号。标的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交付的其他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2议案1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规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路向前先生、赵殿华先生、赵永先生和文贤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路向前,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试制车间主任助理、成本中心主任助理、技改办公室主任,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郑州分公司总经理、郑州事业部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赵殿华,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郑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绿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顾问,郑州优正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

赵永,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23管理部经理助理,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文贤勇,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绿都地产许昌、新乡等分公司财务经理、开封项目总、郑州事业部财务负责人、投资专业总监。现任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24议案1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规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朱永明先生、赵虎林先生、余黎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朱永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曾任郑州工业大学会计教研室主任,郑州大学管理工程系综合部主任、管理工程系教学秘书、管理工程系副主任,郑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同力水泥、宇通客车、通达股份独立董事。现任郑州大学管理学院书记、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 EWTO 学院执行院长,河南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研究院院长,河南省“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与多式联运协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赵虎林,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河南校友会副会长兼法学分会会长,郑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25委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经济法研究会、律师学研究会、房地产法学

研究会、公证法学研究会理事,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余黎峰,女,1973年出生,管理学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原工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目前兼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技术顾问,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技术顾问。

26议案1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汇通能源《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拟提名周拥军先生、王守岗先生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周拥军,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宇通客车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财务总监、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

改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监察室总监,公司监事。

王守岗,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师、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等职务。现任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监事。

27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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