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245号兴国宾馆6号楼)
(证券代码:600605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
目录....................................................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4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5
议案四、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6
议案五、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1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维护股东合法利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1、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开始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5、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7、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28、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当对提交表
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9、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10、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2、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
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13、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39号上海外滩中星君亭酒店4楼嘉年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颖女士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5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传统主业
2025年度,公司坚守商业地产租赁、物业服务核心基本盘,收缩低毛利装修业务,原有商业地产租赁与物业管理业务保持稳健运营,资产运营效率与现金流安全性保持稳定,为战略转型提供持续资金与资源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10.5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7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72.23万元。
2、战略转型
2025年至今,公司确立从传统商业地产运营服务商,向“稳健资产运营+高端硬科技产业投资与运营”的多元化科技型上市公司转型的总体方向。2025年是公司战略转型的全面启动、重点落地之年,围绕高端硬科技方向已完成三大关键布局:
(1)布局产业基金,构建生态平台公司通过子公司战略投资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元禾璞华”)。该基金由半导体领域投资标杆元禾璞华管理,重点投资于半导体及智能制造领域。通过参与该产业基金,公司得以构建更为多元的投资生态,接触前沿项目,积累行业认知,持续培育未来增长点。安徽元禾璞华已投资项目包括紫光展锐(已进入 IPO辅导期),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其正被科创板上市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766.SH)并购),以及其他半导体和智能制造领域优秀企业。
(2)卡位核心环节,布局半导体关键材料
6公司启动了对半导体光罩领先企业兴华芯(绍兴)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芯”)的战略股权投资。兴华芯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光罩(掩膜版)研发与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其产品是集成电路制造中的关键材料,技术壁垒高,国产化前景广阔。公司以总对价人民币18390万元受让兴华芯7.43%的股权,是公司向硬科技实体产业迈出的关键一步。截至目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投资兴华芯事项,正在推进工商变更程序。
(3)落地实体业务,打造新增曲线
2025年,公司投资了深圳汇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布局存储芯片贸易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内存芯片颗粒(DDR4、DDR5、LPDDR5X)和内存条等。在 AI算力爆发与全球供应链重构的双重驱动下,存储芯片作为数据存储与交互的核心载体,包括内存(DRAM)、闪存(NANDFlash)及高带宽存储(HBM)等品类,作为数字经济的“数据粮仓”,赛道呈现高景气度特征。公司敏锐把握这一产业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拓展了存储芯片贸易业务,进一步打造公司新增长曲线。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布局基础上,持续跟踪并择机拓展 AI赛道产业链及其基础设施等具备高景气度与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坚持前瞻性布局、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发展,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与长期投资价值。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2、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12025年1月3日
第十四次会议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2025年3月6日
第十五次会议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4、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32025年3月7日2、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2、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42025年3月28日
第十七次会议3、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52025年4月28日
第十八次会议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
62025年8月22日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72025年9月29日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82025年10月30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
8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了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为公司董事,各位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1月3日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6日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3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4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
1、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5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6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0月30日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9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包含2名独立董事,各位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就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12025年3月6日1、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一次会议
2、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2025年3月28日
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包含2名独立董事,各位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就聘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名委员会第
12025年1月3日1、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名委员会第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2025年3月7日
二次会议2、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第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32025年3月28日
三次会议1、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为公司董事,各位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3名,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严格
10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报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指定人员认真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调研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公司邮箱、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及交流,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业绩说明会或者以投资者热线等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针对投资者咨询给予专业及时的回复,有效保证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吸收投资者建议,并持续维护与投资者的顺畅关系,全力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七、2026年度工作计划
11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经营发展目标,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根据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科学高效决策,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的同时,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不断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以下重点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1、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
2026年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合规管控,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切实做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准则,强化信息披露事务全流程管理。重点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与合规考核,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3、继续推进高端硬科技产业投资,逐步实现战略转型
2026年是公司战略转型深化攻坚之年,公司将持续聚焦高端硬科技核心赛道,
坚持“精准、稳健、赋能”原则,依托自身稳健资产运营优势及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构建全链条投资赋能体系,推动投资从单点布局向生态协同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逐步实现公司转型战略。
4、精益管理,提升组织能效
公司将聚焦精益管理,全面提升组织效能,深入梳理各业务环节,引入先进的精益运营等理念与技术,进行针对性的流程优化。同时,建立精细的成本管理体系,对各项成本精确核算与管控,从各环节设定明确成本目标,实现运营成本的有效降低。
125、加强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将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以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强化运营管理组织及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风险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业务审计等管理手段,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优化转型机制,推动内部管理、业务架构与战略适配,通过持续深耕硬科技领域,夯实转型根基,推动公司实现向多元化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根本性转变,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6、完善上市公司合规体系,提质增效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管理,以实施年度内控评价活动为契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加强日常检查、监督,不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合规高效运行。公司落实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完善的治理架构,持续提升公司的长远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以《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以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指引,从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带领管理层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秉持稳健经营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争取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13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14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17409.1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473703.83元,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74871157.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2003125.91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062824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1297.16元(含税),占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2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15议案四、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黄颖董事长现任88.48
2 Dai Zilong 董事 现任 99.30
3童星董事现任85.73
4王勇董事现任58.52
5王汇联独立董事现任12.01
6程贤权独立董事现任12.01
7赵子夜独立董事现任12.01
8路向前董事长离任0.42
9赵永董事离任4.45
10文贤勇董事离任11.22
11梁木金董事离任0.42
12朱永明独立董事离任4.00
13赵虎林独立董事离任4.00
14余黎峰独立董事离任4.00
合计396.57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16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16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
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
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7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18议案五、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已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有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确认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6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5年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19议案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20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的《董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同步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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