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经对相关文件进行核实,我们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钟田丽陈磊曹跃云吴增仙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