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喜花)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季喜花,女,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背景,具备丰富的财务审计与公司治理经验。2024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3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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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年4月11日后),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期间,召开5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4月11日后);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积极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监督审计计划执行与内控评价工作,确保财务信息质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股东会、投资者交流平台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切,结—2—合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为其提供沟通桥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支持,信息报送及时,沟通机制畅通,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对终止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该决策基于市场环境与公司实际,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认为财务信息真实、内部控制有效,披露符合规范。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对其独立性、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认为聘任程序合规,建议续聘。
(四)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对《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修订符合公司治理优化方向,程序合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3—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严谨、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季喜花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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