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继军)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张继军,男,中国国籍,具备法律与公司治理专业背景,长期从事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2025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原则。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
出席5次;股东会2次,出席2次。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的次数
555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5年4月11日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担任上述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内(即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未曾召开会议,故无需要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在本人任职前(2025年4月11日前)已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已对相关议案与决议进行了审阅与学习,以确保后续履职的连续性。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审议议案1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对参与审议的议案均进行独立判断,审慎表决,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在2025年度,虽然本人不是审计委员会委员,未直接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但始终通过非正式沟通、通讯交流等方式,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委员以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积极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关键会计处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以确保能以独立董事的身份及时了解公司核心财务状况与审计动态,履行监督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股东会等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支持,会议材料报送及时,沟通渠道畅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对终止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审慎评估,认为该决定符合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市场环境,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其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披露要求。
(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对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修订有利于简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
—3—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
公司规章制度,始终保持独立履职原则,快速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全面、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参会审议、监督核查、专业咨询等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及资本市场监
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与股东权益保护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张继军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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