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严健军:兼任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普陀区工商联副主席、上海新沪商联合会会长、上海市宁波商会执行会长等多个社会职务。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开阔的国际视野。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严健军 7 7 5 0 0 否
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费成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经本人召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资格和专业初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候选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并认可对副总经理的聘任。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此之外,提名委员会还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进行定期评估,以保证董事、商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5年3月27日,经本人石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公司执行董事、商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目前实施的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续相匹配,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誉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借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商员工的凝案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券管理人才和核心骨于,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同意将相应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2024年年度报告、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司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025年3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8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
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本人认真且充分审核了财务部门提交的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认为如实反映了公司各期的经营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报告期内作出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编制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沟通,对公司拟披露的相应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对上述公司定期报告,本人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相关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副总经理的简历及相关材料,认
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候选人选及其职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并认可对副总经理的聘任。
(七)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监事会制度改革,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将承担起更多监督职责,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八)业绩说明会
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利润分配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上述分红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本人未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经过改革后,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财务运行稳健、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本人仍将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和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各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提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