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1证券简称:大众交通公告编号:2025-051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241483债券简称:24大众01
24238825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 Realtime Plus Ltd.*投资主体: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香港”)
*投资金额:200万美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
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
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情况概述(一)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香港签署认购协议,约定由大众香港认缴美元200万元投资Realtime Plus Ltd.。本次认购完成后,大众香港将持有 Realtime Plus Ltd.
60.61%的出资份额。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Realtime Plus Ltd.√已确定,具体金额:美元200万元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生物医药领域初创企业
(二)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各方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管理股股东)
1、New Day Plus Ltd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New Day Plus Ltd
□私募基金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企业类型Shares)
□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不适用合伙人成立日期2022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50000美元实缴资本不适用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获准管理人(Approved Manager)的主营业务通常业务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是否有关联关系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其他基本情况
管理公司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确认,管理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参与股股东)1、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3-03-20
UNIT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办事处地址
1 AUSTIN ROAD WEST KL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主营业务相关管理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是否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Realtime Plus Ltd.□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基金管理股股东名称 New Day Plus Ltd
基金规模(万元)330万美元
组织形式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Business Company)成立日期2025年7月31日
初始期限为自交割日起九(9)年。经管理股股东同意,存续期限
可延长一(1)年,经半数以上参与股股东同意,可再延长一(1)年。
投资范围生物医药领域初创企业
2、出资人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金额本次合作后持股/出序号投资方名称身份类型(万美元)资比例(%)
1 New Day Plus Ltd 管理股股东 0 0
2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参与股股东20060.61
3个人投资者参与股股东13039.39
合计330100.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管理及决策机制:管理股股东将拥有关于投资基金的独家决策权,包括
但不限于行使投资组合公司授予的、针对公司所持投资组合证券的全部表决权;
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处置全部或部分投资组合证券;以及全部或
部分转换投资组合证券(如适用)。
2、管理费:管理费自交割日起的五(5)年内收取。就每一参与股股东而言,
每年的管理费为该参与股股东投资成本的2%。五(5)年的管理费将于交割日后一次性收取。
3、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初步划分
给每一参与股股东的部分,在管理股股东与该参与股股东之间按如下方式进行分
配:(1)返还该参与股股东的实缴出资额;(2)向该参与股股东分配,直至其实现6%/年(单利)的优先回报;(3)向管理股股东进行分配,直至管理股股东获得参与股股东第(2)项分配与管理股股东第(3)项拟分配金额之和的20%;(4)
20%分配给管理股股东,80%分配给该参与股股东。4、存续期限:初始期限为自交割日起九(9)年。经管理股股东同意,可延
长一(1)年,经半数以上参与股股东同意,可再延长一(1)年。5、违约责任: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参与股股东,仅
在其认缴出资额范围内对投资基金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
6、争议解决:与投资基金股东协议相关的争议将适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因股东协议引起、与股东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依据届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解决。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提升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
2、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2、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
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3、鉴于客观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
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安全性,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