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证券简称:鑫源智造公告编号:临2025-43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166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66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丰华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2月29日经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7年2月2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3月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一)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
(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作如下承诺:
在方案实施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昌实业”)作
如下特别承诺:
1、在方案实施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对未就该股改方案表示意见或者已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久昌实
业承诺可代为支付对价,但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来在办理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时,须向久昌实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久昌实业的书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方可流通。
3、如果提出动议股东之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因发生质押、冻结或其
他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由久昌实业代为支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来在办理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时,须向久昌实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
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久昌实业的书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方可流通。
经核对,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自股改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仅于2025年5月16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外(总股本由188020508股扩大至225624610股,详见公告:临2025-22),未发生其他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事项。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情况
1、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本公告发布日仅于2025年5月16日实施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未发生其他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事项。
2、公司原大股东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承诺,代74家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
付了对价,被垫付的股东应向代垫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代垫股东同意后方可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有69家被垫付的股东向代垫股东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并取得代垫股东同意可上市流通,1家被垫付的股东上海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与代垫股东的权益受让人魏素芬就代垫股份事项达成一致,以现金形式支付先前垫付股份的对价。另4家被垫付的股东尚未向代垫股东的权益受让人偿还代垫股份或取得其同意,因此上述4家被垫付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暂不能上市流通。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已与垫付股东的权益受让
人达成一致,履行了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革时所作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6640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18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持有有限售条件的剩余有限持有有限售条流通股股份数量本次上售条件的序件的流通股股
股东名称(股)市数量流通股股号份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转增前转增后本比例(%)
(股)
上海住总(集
1972001166400.05171166400
团)有限公司
2其他2988003585600.15890358560合计3960004752000.2106116640358560
注:*公司2025年5月16日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后,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因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根据双方书面协议,自然人魏素芬为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的权益受让人;*经与代垫股份的权益受让人魏素芬协商,股东上海住总(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以现金偿还其代为垫付的股份对价;*公司尚有4家被垫付对价的股东未向代垫股东
偿还垫付对价或取得其同意,该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暂不能上市流通。待该等股东偿还代垫股份或取得垫付方同意后,公司将就该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公司第一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57021658股已于2008年3月3日上市流通;第二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
375964股于2008年9月3日上市流通;第三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19131649股于2009年3月2日上市流通;第四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877608股于2009年9月18日上市流通;第五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32883713股于2010年3月3日上市流通;第六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522000股于2011年10月21日上市流通;第七次
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331326股于2012年10月30日上市流通;
第八次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814500股于2014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变动数
项目变动后(股)
转增前转增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6000475200-11664035856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7624508225149410116640225266050股份合计1880205082256246100225624610特此公告。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