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金枫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5日就《金枫酒业关于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经讨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中,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该议案的表决。因此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魏春燕
周颖
姚岳绒 4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