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证券简称:金枫酒业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12674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9.053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878641 99.4684 1347660 0.5158 41120 0.0158
2、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884641 99.4707 1347660 0.5158 35120 0.0135
3、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60039741 99.5301 1164060 0.4455 63620 0.0244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6139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78320.5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49180838.72元。
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0.5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878241 99.4683 1348060 0.5160 41120 0.0157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3254152 90.1224 1410060 9.5878 42620 0.2898
公司在2024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955亿元。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发生额
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500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0向关联人购买原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00
辅材料及促销品、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200接受劳务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200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740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7000向关联人销售产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4000
品、提供劳务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0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1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12150合计195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本公司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810341 99.4423 1346260 0.5153 110820 0.042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时,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据此,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990141 99.5111 1164560 0.4457 112720 0.0432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金枫酒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996941 99.5137 1157760 0.4431 112720 0.0432(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9989941 99.5110 1164560 0.4457 112920 0.0433(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祝勇先生为公司第十25759338798.5938是
10.01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莉莉女士为公司第25574706797.8871是
10.02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十25573742397.8834是
10.03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杰先生为公司第十25583942597.9224是
10.04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邓含女士为公司第十25572745897.8796是
10.05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选举周颖女士为公司第十
11.0125620154398.0610是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魏春燕女士为公司第
11.0225575444397.8899是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姚岳绒女士为公司第
11.0325574510597.8863是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1347915291.652311640607.9151636200.4326
3配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1325415290.122414100609.5878426200.2898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5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1324975290.092513462609.15401108200.7535
6的议案》
选举祝勇先生为公司第1103279875.0182
10.01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02选举徐莉莉女士为公司918647862.4640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917683462.3984
10.03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吴杰先生为公司第927883663.0920
10.04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邓含女士为公司第916686962.3307
10.05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周颖女士为公司第964095465.5543
11.01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魏春燕女士为公司919385462.5142
11.02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选举姚岳绒女士为公司918451662.4507
11.03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十、十一中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七、八、九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三、五、六、十、十一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4、本次大会议案五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雪桦、王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